一、工作依据
《涵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涵江区2020年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涵爱卫〔2020〕1号)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为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与突击相结合的除“四害”活动,深入发动、全面动员,促进除“四害”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巩固除“四害”成果,切实降低“四害”密度,控制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病率,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为美丽涵东建设提供健康保障。
三、工作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内布放20厘米×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抽查各类场所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包括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医院等)鼠防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包括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点、公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学校、单位院落、住宅外空地等)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个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个房间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四)灭苍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个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存在蝇类孳生地。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3月下旬)
(二)全面准备(4月上中旬)
(三)环境卫生整治(4月中旬)
(四)集中消杀(4月下旬-8月下旬)今年除“四害”工作三轮集中消杀时间初步安排:
第一轮施药:4月20日至4月24日。
第二轮施药:6月22日至6月26日。
第三轮施药:8月24日至8月28日。
(五)巩固提升(9月-次年3月)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强化落实
除“四害”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制、投入机制、督查机制。
(二)广泛发动,全民动员
除“四害”工作量大面广时间长,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到人人动手、个个参与,才能取得成效。
(三)综合防制,科学除害
各社区、各单位要以爱国卫生运动为载体,发动干部职工、市民群众、中小学生大力开展室内环境卫生大扫除,户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理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的陈年垃圾、临时堆积物、丛生杂草,组织居民翻瓶倒罐、清理明沟暗渠积水、堵塞鼠洞和“四害”通往室内的通道,彻底消灭鼠、蚊、蟑、蝇赖以生存的环境。
(四)强化督查,定期通报
街道效能办、爱卫站将对社区除“四害”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进行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确保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涵江区人民政府涵东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