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务局、湄洲岛农林水局、北岸农林局,局属各单位,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6〕80号)和《莆田市工商局莆田市审改办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双随机抽查“两单两库一细则”报送情况的通报》(莆市工商企监[2018]121号),结合我市水行政监管职能实际,制定《莆田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6]80号)、《莆田市工商局莆田市审改办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双随机抽查“两单两库一细则”报送情况的通报》(莆市工商企监[2018]121号)精神,结合我市水行政监管职能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抽查事项清单及责任科室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在《莆田市水利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莆市水利[2016]161号)中明确,即:
(一)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质量综合检查。由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实施。
(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由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水土办负责实施。
(三)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由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水土办负责实施。
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并通过莆田市水利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抽查比例及频次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6]80号),年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为每年2次。
三、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莆田市水利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抽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行政审批台账及监管相关信息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通过莆田市水利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抽查人员名录库
制定年度抽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通过莆田市水利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六、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由实施科室(办、站)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七、抽查工作机制
通过摇号或抽签等方式,确定抽查对象、抽查人员,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检查人员确有其他公务无法参加的,继续抽取递补。每个抽查对象对应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八、抽查结果应用
“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形成检查报告呈报牵头科室并形成最终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建议等事项。检查结果由牵头科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公示。
莆田市水利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