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排查复核和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制定了《新县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排查复核和整改落实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今年6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工作任务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对全镇108户23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排查饮用水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4项指标,对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
指导各村在4月1日前制定村级排查复核工作方案,组织镇水利站、镇村扶贫干部分成若干工作小组全面对贫困户排查复核,各村4月3日前完成工作部署。
(二)认真入户排查
严格按照一问、二查、三看、四闻、五尝、六阅、七填、八发八个步骤逐户落实排查复核,现场拍照存档。
(三)严格检测水质
5月31日前完成水质检测。同一个水厂集中供水的,可采用同一份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分散式供水,应逐户开展检测、逐户出具报告。对同一个水源分散式供水,可采用同一份末梢水水质检测报告。
若2019年9月1日以来进行过水质检测,可采用最近一次检测报告。
相关要点:
1.水样采集。按千吨万人以上和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分类处理,千吨万人以上由管理单位负责采样,千吨万人以下镇水利站负责组织采样。
2.水质检测。千吨万人以上由管理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千吨万人以下由水利局协调相关单位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检测。
3.检测指标。具体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排查复核现场评价工作手册》。调整或减少检测项目,由水利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商定。
4.检测费用。由区水利部门负责筹集水质检测经费,省水利厅给予适当补助支持。
(四)精准复核认定
1. 逐户认定。各村实行每周一次集中审议、逐户认定排查复核情况。
2. 梳理处置。饮水安全审定合格由县级水利部门盖章确认;不合格的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所在村。
3. 每周一报。各村每周三上报排查复核情况表到镇水利站,由镇水利站汇总报送区水利局。
(五)逐一整改落实
按照“属地负责、边查边改”原则,建立台账管理,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6月20日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问题轻重,采取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区级工作小组再次入户复核,审议认定整改情况,直至符合要求。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工作领导
成立镇、村工作领导小组,举办业务培训,解读评价手册,协调推进排查复核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
建立干部挂钩联系机制,组建14个工作小组,由包村领导任组长,每组不少于2人,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三)强化工作督导
14个工作小组分别指导各村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并现场检查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跟踪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改情况,抽查30%问题整改情况。
(四)强化工作责任
镇水利站干部动态跟踪保障贫困户用水安全。
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